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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9日 资料来源: 江宁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89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当前,江宁正处在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与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与保障,为我区走在全市新一轮科学发展的前列提供动力,现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营造科学发展的人文服务环境
   1、明确总体要求。要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江宁的核心竞争力由基础设施和城市化等硬环境逐步转移到发展软环境上来,牢固树立“以效率为前提,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打造南京办事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的区域。
   2、锁定重点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收费项目,提高服务质量,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实现“进一个门,办成所有的事”,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确保收费项目更加合理,收费标准更加规范。
   3、把握时间节点。要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期性、艰巨性,更要立足当前,积极行动,锐意改革,勇担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年内大改观,短期出成效。年底,区政府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4、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按照“一个门进出”的原则,各审批部门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下放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所有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必须在年内将事项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给窗口负责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够或不适合下放权限的,必须实行分管领导坐班并现场审批制度。
   5、扩充行政审批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督促尚未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进行审批的单位在2008年9月底以前设立窗口,已设立窗口但服务事项不全的必须全部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则需将充分理由书面报告,由区政府审批同意。
   6、精简全部审批环节。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监察局牵头,对注册登记、规划建设、生产经营三个主要环节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逐条清理和归纳,拿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的整套方案报区政府审定。
   7、全面推行代办制度。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道、园区企业服务部门要围绕协调一致、高效服务体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代办制度”,确定“代办员”,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
   8、强化限时办结制度。自2008年9月1日起,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从服务窗口首次接到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之日即开始计时,实行限时办结。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必须一次性向代办人员或企业代表告知,节省往返时间。
   9、开展联合踏勘现场。需要踏勘现场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所有需要现场踏勘的部门,集中前往,联合踏勘,一次办理。
   三、清理收费,集中收取,营造宽松和谐的政策服务环境
   10、认真清理收费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牵头组织清理项目或企业在江宁区登记、建设和经营三个环节中的全部收费项目,特别是目前仍游离于行政服务中心扎口收费之外的(包括与税收捆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统一纳入扎口收费登记卡范围。超出登记卡范围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交。
   11、制定费用减免政策。由区物价局牵头,制定全区有关规费减免政策和实施办法,收费项目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同时在行政处罚上,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最低限度执行处罚标准。
   12、实行一次集中收费。将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在多个部门缴纳的有关规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扎口收费办公室集中收取,实行“统一标准、一次预收、办结决算、适时分割”。
   13、清理中介寻租行为。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监察局、区物价局牵头组织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历的所有中介环节和非行政事业性收费,拿出规范完善办法,杜绝寻租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四、健全机制,实行监督,营造全面监控的保障服务环境
   14、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区级机关效能监察办公室每年组织投资者对区级机关进行两次民主评议,主要针对在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进行评议,对处于后列的单位进行通报。
   15、实行社会监督机制。在区环境建设办公室的指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对发展环境进行监督,建立机制,保障发展。由发改局牵头在年度重点项目中选取15家代表,组成发展环境监督小组;由中小企业局牵头在工业企业50强和服务业企业50强中选取15家代表,组成投资环境顾问小组;由开发区、汤山街道牵头在街道、园区招商服务人员(项目代办员)中确定13人组成服务环境督查小组,分别定期对全区环境建设进行督查和评议,每季度提出一次意见和建议由牵头单位汇总上报区政府研究。
   五、增强意识,明确责任,营造抓落实重实效的服务环境
   16、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克服重增量轻存量、重投入轻产出、重引进轻服务的“三重三轻”思想。各街道、园区、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在抓项目引进的同时,积极主动关注已投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17、建立挂钩服务制度。对重点大户、高科技成长型企业以及减产企业等,实行街道、园区主要领导挂钩服务制度,建立服务体系,解决企业问题,并每季度整理上报。(具体挂钩服务责任分解见附表一、二、三)
   18、落实定期走访制度。各街道、园区要建立常态化服务、长效化管理的定期走访制度,对本地的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业项目,主要领导每季度主动上门服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19、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各部门要建立企业联系互动机制和平台,确定专人经常联系沟通企业,及时了解情况,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和途径,让企业能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反映问题。
   20、建立新闻监督制度。由宣传部门牵头,通过电视台、报纸开办专题专栏,对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进行监督,及时揭露影响投资软环境的反面典型。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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